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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者:组织部    发表时间:2020-07-01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加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发展、理论学习与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二级学院业余党校的阵地与熔炉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二级学院业余党校是由学校党委批准成立的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业余党校,名称一般为“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某学院总支委员会业余党校”,简称二级学院业余党校,不设行政级别。

   第三条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在本学院党总支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学校业余党校的指导和监督,根据学校业余党校的统一工作部署与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第四条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学校业余党校做好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是学习、宣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

第五条 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二级学院业余党校的建设,把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工作纳入学院(二级学院)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加强和改进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工作的措施,充分发挥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条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述职考核。

第二章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设立

第七条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的设立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方向坚定正确,具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工作方针;

(二)本单位党建工作基础扎实,可切实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三)具有规范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设立审批程序是:

(一)拟成立二级学院业余党校的党总支向学校业余党校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设立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某学院总支委员会业余党校的申请报告》;

2.相关制度文件,内容应包含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

(二)经学校党委组织部、业余党校提交学校党委会审批通过,由学校党委正式发文成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是二级学院党总支的工作机构,二级学院业余党校正、副校长分别由二级学院党总支正、副书记兼任。(二级学院业余党校正校长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副校长由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组织员兼任)。

第十条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办公室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办公室主任可选择由专职组织员、党务秘书、学生党支部书记等党务工作者兼任。办公室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经费使用等日常行政事务。

第四章  教学

第十一条 教学工作是二级学院业余党校的中心工作,二级学院业余党校要根据学校下发的年度教育培训班次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报送学校业余党校备案。二级学院业余党校要精心组织教学,创新教学方法,严格教学纪律,注重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 教学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到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联系学员实际,分析现实情况,注重回答学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 教学要求

(一)教学目的明确化。通过培训学习,使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使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作贡献。

(二)教学内容系统化。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组织学员原原本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教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

(三)教学形式多样化。在教学活动中倡导和运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和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深入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和党性分析等教学活动,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增强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四条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要运用网络新媒体,依托网上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接受教育。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业余党校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抓好制度落实。

(一)领导干部讲课制度。二级学院业余党校要主动联系相关领导、作出讲课安排,认真落实学校、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年至少为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学员讲一次党课(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的制度规定。

(二)学习研讨制度。各培训班次要严格按照培训班要求的研讨主题开展分组研讨,并邀请本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思政辅导员或党员教师参加。

(三)培训考核制度。学习考核工作由二级学院业余党校负责实施。学校业余党校根据考试成绩和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对学员的综合考核情况,统一核实并颁发结业证书。

(四)档案管理制度。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培训方案、学员考勤、考试成绩登记表以及办班总结、新闻报道、视频图片资料等材料要立卷归档,作为上级部门对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工作进行考核或专题调研的重要依据,由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委派专人(党务秘书)负责管理。

第六章  条件保障

第十六条 各二级学院业余党校原则上要从学校业余党校教师库中聘请教师为学员授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原则上从教师库中选择本学院教师),也可外聘先进典型人物、杰出校友、知名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但要坚持严格的政治和业务标准。

第十七条 二级学院党总支要为二级学院业余党校提供必要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教学资料等必备的办学条件。注重搞好实践教学环节中的理论研讨和教学互动,不断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由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