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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总支工作职责

发布者:组织部    发表时间:2020-07-0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总支工作职责如下: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内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将党建与学校和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努力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

2.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3.全面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有计划的定期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统一要求和部门实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关心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政治和业务上的进步。指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全方位德育工作格局。强化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4.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指导党支部做好支部建设、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等工作。

5.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6.做好本部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通过积极主动并有创造性的工作,使所属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中发挥聪明才智;对不履行党员义务或违纪的党员,要及时批评教育。

7.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检查、指导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注重在学生、青年教师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业余党校工作,加强对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审批程序。

8.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畅通民主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协同行政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教育党员模范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9.做好统战工作。主动关心本总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团结他们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10.抓好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工作,对安全稳定问题及时上报。加强对安全稳定状况的研究、分析和预判。

11.领导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发挥工会在团结本部门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为教职员工排忧解难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共青团、学生会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经常、及时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12.承担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