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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职组织员工作职责

发布者:组织部    发表时间:2019-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组织员是学校党委派往二级学院专门从事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协调和处理上下级党组织关系、检查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和所在党总支共同管理。组织员要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熟悉党的建设的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师生认可度高,身体健康,具有教师资格证。组织员具体职责为:

1.认真学习研究组织建设和党的政策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努力成为组织工作的专家;

2.分解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将清单内容落实落细,责任到人,督促检查二级学院党总支清单完成情况并于年底向校党委汇报;

3.分析新形势下党总支、党支部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全面掌握本总支管理范围内的党组织建设情况,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

5.参与制定党总支组织建设工作计划,协调推动组织工作落实落地,提出党总支、党支部成立、变更和调整意见供学校党委和组织部门参考;

6.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情况,科学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7.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工作,加强业余分党校管理并组织好教学工作,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审查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有关工作;

8.适时检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好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发展新党员的质量问题,协同纪律检查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

9.协助党总支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10.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协助党总支了解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党支部引导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11.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党费收缴账册、定期向党委组织部汇报党费收支情况;

12.指导党支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3.做好党总支相关党建信息库的更新、定期维护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14.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