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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1-30    来源:      浏览次数: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定期汇报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2、汇报的内容可以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也可以是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3、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4、党员汇报可以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上,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负责人汇报。

  5、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6、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

  7、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