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从严从实开展2022年度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内教工委函〔2022〕95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和方式
(一)时间
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范围
全校各党总支书记
(三)方式
召开学校党委扩大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述职评议,根据评议考核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聚焦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各项事业的领导,从党总支书记抓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方面,实事求是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与打算。为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以下两个内容为2022年度述职专项“必答题”:一是在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二是下一步培养选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思路举措。
(一)抓党的政治建设情况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及时传达部署和贯彻落实学校党委重大部署、重要要求情况。
2.党组织领导运行机制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
3.在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必答题)
(二)抓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1.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落实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情况;
3.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情况。
(三)抓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统筹推进党总支和党支部建设,补齐工作短板、培育特色亮点情况。
2.严格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3.指导、监督、支持“最强党支部”建设情况。
4.在教师中培养发展党员情况;高质量完成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情况。
(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
基层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党组织在推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和取得成绩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情况。
(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1.突出问题导向,对标党的二十大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要求,查问题、找短板、剖根源。既要讲客观存在的问题,更要讲主观层面的问题。
2.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七)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与打算
1.下一步抓好党总支和党支部两级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具体思路举措。
2.下一步培养选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思路举措。(必答题)
3.承诺2023年牵头推进一项“书记创新引导项目”,向学校党委立下“军令状”,认清和推动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短板项目和瓶颈问题。
三、工作程序
(一)撰写述职报告
党总支书记在认真梳理分析、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突出述“我”,亲自撰写书面述职报告,讲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的硬招实招、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按照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巡察反馈意见,特别注意不能以业务工作总结代替抓党建工作述职。
述职报告要按照上述述职内容的体例撰写,第一到第五部分回顾一年来抓党建工作情况,要着重突出特色亮点,防止泛泛而谈,缺乏重点。要将2021年度学校党委述职点评问题整改情况,结合在有关内容中作答。第六和第七部分要占到至少三分之一篇幅。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二)组织述职评议
以党委扩大会议形式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学校党委班子,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委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安全管理部部分工作人员,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会。各党总支书记依次述职,学校党委书记逐一点评。述职材料将通过 OA 平台发布,接受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评议考核将综合以下三个方面评定考核结果。
1.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述职、实地调研、平时了解等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占评议考核权重30%;
2.全体参会党员、群众根据述职、平时了解等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占评议考核权重50%;
3.结合年度部门和领导班子考核中的党建工作履职情况形成评价意见,占评议考核权重20%。
学校党委前期审核把关各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对不严肃认真、以业务工作总结代替抓党建述职等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修改。凡述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现场述职内容和提交述职报告内容不符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能评为“好”和“较好”等次。现场评议填写评价意见为“好”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现场测评“一般”、“差”票超过1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或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力被问责追责的,综合评价等次确定为“差”。
根据以上评议考核,学校党委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
(三)强化结果运用
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优选先、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抓好问题整改
党总支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述职评议考核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有关要求
1.对2022年度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自评,总结梳理三个亮点特色工作和三个突出问题,每个亮点和问题不超过100字(电子版)
2.2022年度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12月6日20:00前通过OA发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