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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有关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特通过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2.学校全体处级干部。

二、培训时间

20221117日至1231日。

三、培训内容

围绕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设19讲课程 (目录见附件),帮助广大干部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解决好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重大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四、学习方式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培训工作安排,我校参训学员于1117日开始在电脑端登录“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平台 (网址:wlxy.nmgdj.gov.cn)或在移动端关注“内蒙古连心桥”微信公众号通过本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号+验证码登录进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栏目进行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开始学习。

五、学习考核

1.学习专题课程。所有学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19讲课程,相应学时计入领导干部2022年度网络培训学时档案。

2.开展“每课一测”。每讲课程学习后,须在线完成相应的习题测试。测试正确率达到80%以上,即可获得该课程学时。每讲课程有3次测试机会,如测试未能通过,须重新学习并测试。

3.组织专题研讨。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以支部或部门为单位,集中开展交流研讨。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的书面研讨材料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存档,处级干部的书面研讨材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存档。请所有参训学员于2023年1月6日前将研讨材料电子版通过OA发组织部田春雨。

4.参加结业考试。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和专题研讨后,须参加专题班“结业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即可结业并获得“结业证书”。培训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将“结业证书”电子OA发组织部田春雨。

、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珍惜学习机会,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对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学习任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通报。

2.树立良好学风。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好课程学习不得他人代学替学。学习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通过电话回访、身份认证、大数据监测等方式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强化学习效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创新组织形式丰富方法手段充分运用各类互联网会议平台统筹安排好线上学习和线下交流研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要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课程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