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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五个必由之路”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特通过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举办专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2.学校全体处级干部。

二、培训时间

202241日至531日。

三、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国“两会”精神解读等内容,开设《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发有为地做好内蒙古各项工作》《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等15将课程(具体课程列表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及考核

1.参学方式。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培训工作安排,我校参训学员于41日开始,通过本人手机号码登陆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网址:http//wlxy.nmgdj.gov.cn,进入“专题培训”栏目,点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窗口进行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开始学习。

2.结业标准。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题培训班全部课程学习,结业测试达到60分以上即可结业并获得“结业证书”,相应学时计入本人2022年网络培训学时。

五、有关要求

1.本次网络专题培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线上学习和线下交流,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所有参训学员要树立良好学风,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好专题培训班各项学习任务,不得他人代学替学,学习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进行学习情况抽查,如发现“代学替学”问题将按文件要求通报。请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珍惜学习机会,潜心学习思考,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3.培训结束后于531日以部门为单位将“结业证书”纸质版交到组织部408室。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