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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2023年度春季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特通过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2023年度春季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2.学校全体处级干部。

二、培训时间

202331日至430日。

三、培训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开设8讲课程。(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

四、学习方式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培训工作安排,我校参训学员于31日开始在电脑端登录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平台 (网址:wlxy.nmgdj.gov.cn),或在移动端关注内蒙古连心桥微信公众号,通过本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号+验证码登录,进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2023年度春季班)栏目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后开始学习。

五、学习考核

1.学习专题课程。专题班共开设11.5课时课程,所有学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8课时以上课程学习,相应学时计入领导干部2023年度网络培训学时档案。

2.开展“每课一测”。每讲课程学习后,须在线完成相应的习题测试。测试正确率达到80%以上,即可获得该课程学时。每讲课程有3次测试机会,如测试未能通过,须重新学习并测试。

3.参加结业考试。完成8课时以上课程学习后,须参加专题班“结业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即可结业并获得“结业证书”。培训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将“结业证书”电子OA发组织部田春雨。

、有关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珍惜学习机会,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对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学习任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通报。

2.树立良好学风。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好课程学习不得他人代学替学。学习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通过电话回访、身份认证、大数据监测等方式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注重培训实效。各部门各单位紧密结合学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统筹安排好线上学习和线下交流研讨,强化互动交流,增强学习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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