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教育
1.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天坚持学习党史学习教育规定书目,结合自身情况在上班前或下班后安排时间自学,每周至少累计完成学习3小时以上,其他党员(含学生党员)可参照。
2.启动“学党史读书月”活动,从党委班子成员开始领读《中国共产党简史》章节,辐射至副处级以上干部、教师、学生,通过官网官微以音频推送的形式持续开展读书接力活动。
3.各党总支特别是二级学院党总支,要积极安排部署,举办至少1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班、读书班。
4.3月29日—4月4日,学工处、团委、各二级学院继续组织师生、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校园文化活动、传统革命教育活动,形式不限,鼓励创新,力求特色鲜明,可联合举办。建议其他部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同类活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院分管书记负责,并遴选特色亮点活动即时报送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njyztjy@163.com,最晚报送截止时间为周五下午下班前,各二级学院至少报送2项活动,其他部门至少报送1项活动,学校将择优选树向自治区巡回指导组推荐上报。
5.各党支部开展“党在我心中,与党旗合影”活动,并以党总支为单位报送活动图文资料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njyztjy@163.com。
6.各党总支充分利用清明节节点就近就便利用红色资源组织师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通线上线下意见建议征集渠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师生群体、深入一线,广泛调研,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并了解广大师生当前最关注最担忧的各类难点、热点问题,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逐项研究解决,并形成一批立行立改案例报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将选取典型向自治区巡回指导组、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推送。
三、宣传报道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报道,充分发挥部门官网官微作用,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并选取典型活动、特色活动向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宣传部报送。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