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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周工作安排

发布者:组织部    发表时间:2021-03-19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学习教育

1. 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天坚持学习党史学习教育规定书目,结合自身情况在上班前或下班后安排时间自学, 每周至少累计完成学习 3 小时以上,其他党员(含学生党员) 可参照。

2. 开展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3. 3 22 —3 28 日,各党总支组织党员教师开展

《中国共产党简史》专题学习,形式不限。各党总支书记负 责,开展情况于周五上午下班前 OA 报送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侯方禹(齐贤楼 522

注:学校将于近期邀请专家为我校做专题培训,校党委 书记将为师生讲党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部门在学校集 中培训后组织专题研讨。

4. 3 22 —3 28 日,学工处、团委、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迎接建党 100 周年校园文化活动、传统革命教育活动如:红歌接力大赛、党史知识竞赛、参观革命遗址遗迹等,形式不限,鼓励创新,力求特色鲜明,可联合举办。建议其他部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同类活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院分管书记负责, 并遴选特色亮点活动即时OA 报送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侯方禹,最晚报送截止时间为周五下午下班前,每部门须至少报送 1 项活动,学校将择优选树向自治区巡回指导组推荐上报。

5. 党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3 月、4 月均可组织开展,未开展 3 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党总支,3 22 —3 28 日, 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6.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作第 1 期工作简报。

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建成校园网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网并投入使用,开设意见建议接收渠道,面向全校广泛征求意见。

三、组织领导

各二级院召开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有关精神,成立组织机构,并确定 1 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为具体联络员,周五上午下班前将会议召开情况、组织机构基本情况及联络员信息以OA 报送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侯方禹。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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