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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修订)

发布者:组织部    发表时间:2020-12-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落实《关于印发<高校党建“三抓三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党高工发〔2020〕1号)的基本要求,夯实我校党支部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直属高校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现就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在我校各党组织中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形成推动党支部全面建设的工作合力。到2023年底,力争将我校各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功能突出、队伍素质过硬、组织生活规范、作用发挥显著、师生评价良好的坚强战斗堡垒,努力夯实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组织基础,为学校“双高计划”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完成“最强党支部”首次评定工作,校内评定比例达到15%。到2021年底,党支部建设质量得到普遍提升,校内评定“最强党支部”比例力争超过35%,基本形成后进党支部集中转化提升机制,软弱涣散党支部基本消除。到2022年底,校内评定的“最强党支部”比例超过45%。到2023年底,校内评定的“最强党支部”比例超过60%。

自2020年起,每年培优育强1-2个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党支部,建设成为自治区高校工委评定的“最强党支部”;2023年底前,培优育强1-2个政治有高度、理论有创新、实践有特色的党支部,创建为自治区党委评定的“最强党支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强化政治功能。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提升党支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师生、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

2.坚持围绕根本任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把党支部建设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3.坚持巩固基本建设。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教育部、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有关要求,在规范基本设置、建设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完善基本保障、发挥基本作用等方面,找准切入点、抓好着力点,不断夯实组织基础。

4.坚持统筹工作要求。以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为目标,有机结合“最强党支部”建设和“对标争先 ”建设计划等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有机统一,对照建设标准补短板强弱项,以创促评、以评促建、以建提质。

5.坚持抓好点面结合。注重示范引领,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注重整体推动,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注重督促整改,减少后进党支部存量。通过点上突破、面上推进,提升党支部建设整体质量。

二、建设标准

(一)政治功能强

1.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师生党员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议。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政治核心地位牢固。

(二)队伍建设强

3.党支部成立一年以上并保持相对稳定。工作机制健全,党支部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职责分工明确并履责到位,团结干事围好。

4.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教师党支部书记符合“双带头人”要求;党政部门党支部书记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

5.发展党员工作规范,高知识群体党员发展有成效,党员教育经常,党员管理严格,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队伍纯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三)组织生活强

6.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

7.“三会一课”按期保质开展,形式多样、围庄重,有完整的记录。主题党日按期保质开展,“党味”浓、主题突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评议结果运用好。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并有谈话记录。

8.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师生。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开展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工作

(四)作用发挥强

9.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认真完成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支部委员会积极参与本单位职称评审、职务晋升、项目申报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

10.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有抓手,党支部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思路清晰、业绩突出、成效明显。

11.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教师党支部团结带领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党支部积极参与班级和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引领优良班风学风校风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教师党员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争当“四有好老师”。学生党员带头做“勤学、修德、明辨、笃行”的表率。

(五)群众工作强

13.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广大师生,认真落实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为广大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师生对党支部工作支持度高、评价好。

14.遵守群众纪律,经常了解师生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师生诉求,维护师生正当权利和利益。

三、申报评定

(一)评定机制

突出组织放心、党员认可、群众满意、部门认同,建立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部门评价的“四评”工作机制,推动“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抓细抓实。

1.组织评定。学校党委、各党总支根据日常了解和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对党支部工作予以评定。申报“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综合评价等次必须为“优秀”。

2.党员评议。结合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申报“最强党支部”的,党员评价“优秀”等次所占比例应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90%以上。

3.群众评判。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各支部要邀请师生代表参加党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对支部工作进行民主测评;二是学校党委对拟评定的“最强党支部”进行公示。对出现信访举报且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得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4.部门评价。对拟评定为校内“最强党支部”的教学单位党支部,要征求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纪委办、安全管理处等部门的意见建议;拟评定为校内“最强党支部”的党政部门党支部,要征求各教学单位师生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党支部及所在单位、所属党员在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安全管理等方面相关情况。意见建议征求通过专题工作会议、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党支部及所在单位当年被给予问责处理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发生安全事故;

党支部负责人当年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查处;

③党支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当年出现严重问题;

党支部所在单位的部门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位于后三分之一;

⑤班子成员及所在单位人员当年出现违法犯罪问题或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二)申报程序

1.全面自创。推动党支部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党支部要对照建设标准,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全面开展自创工作。学校班子成员建立“最强党支部”建设联系点,联系一个党支部。各党总支应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加强指导。

2.逐级申报。党支部自评达到建设标准后,可向学校党委申报校级“最强党支部”。学校党委评定后,择优向自治区高校工委推荐申报。高校工委将根椐评定情况推荐申报自治区“最强党支部”。

申报高校工委“最强党支部”,须同时提交三年工作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并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近5年,党支部曾获得校(含)以上党内表彰;连续2年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近3年,2名(含)以上支部党员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内表彰;近3年,所在单位3名(含)以上人员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奖励;近3年,所在单位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奖励;近3年,支部党员或所在单位曾主持或参与自治区(含)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教改课题;近3年,党支部或所在单位事迹曾在自治区级(含)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近3年,教师党支部每年选派党员参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3.分级评定。学校党委综合党支部自评申报和“四评”情况,经集体研究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评定校级“最强党支部”。学校党委将于2021年1月初前完成首次评定工作。

   评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视为通过学校“样板支部”创建验收。

四、推进措施

(一)认真开展动员部署。2020年10月中旬,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召开“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培训会,开展答疑互动,提出工作要求。各党总支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积极参与“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各党总支要结合各支部实际,查找存在问题、细化推进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指导各支部制定建设方案。

(二)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学校党委组织部将通过书面报告、实地调研、经验交流等形式,对“最强党支部”建设进展情况开展调研,推广经验做法,查摆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各党总支也要结合党总支会议、年度述职评议等工作,定期掌握各党支部建设情况,及时肯定先进、督促后进,推动整体提高。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党总支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各党支部在建设过程中,可将成熟建设方案、特色做法、创新案例等情况梳理总结,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宣传,择优向自治区高校工委推荐。

(四)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被评为校级“最强党支部”的,党员及党支部在参评学校党内表彰时,各党总支应予优先推荐;被自治区高校工委或自治区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支部班子成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挂职锻炼、评优选先等方面,学校党委将予优先考虑。学校党委在党费中每年预算5-8万元,用于奖补校级“最强党支部”(3000元/个·)、自治区最强党支部(5000元/个·),支持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

(五)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结合年度考核、专项调研等工作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加强跟踪管理。各党总支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要及时凝练推广成绩突出党支部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于已评定为“最强党支部”,建设期内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党支部,学校党委将取消评定资格及有关待遇保障。

(六)规范建设评审要求。

   2020年10月,学校将印发首批“最强党支部”建设和申报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此后每年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实际建设情况,分年度印发“最强党支部”建设和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最强党支部”建设评定标准

 

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