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已于近期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请各党总支加强工作领导,切实开展工作指导,确保高质按时完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工作中需要注意的环节和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现做如下工作提示。
一、严格工作程序方面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严格和规范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方案》《严格和规范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前,要组织总支和支部班子专门认真学习以上两个文件。
(一)民主生活会
按照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明确要求,各高校领导班子和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其他党总支不召开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
1.二级学院党总支按要求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盖章纸质版需提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召开民主生活会。方案名称应为《XX学院党总支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方案》。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由党支部提交党总支审核,无需报学校党委审核。
2.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参会人员需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即个人发言提纲),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不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级学院本次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为学院领导班子(副处级及以上)成员(含非党员领导干部),列席人员为其他总支委员。
3.二级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总支书记个人发言提纲需由学校党委负责本学院民主生活会督导的督导组组长审核签字;党总支班子成员(参会人员)发言提纲由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
4.二级学院党总支“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要形成意见建议清单;“谈心谈话”要留存纸质谈话记录,民主生活会后统一在本总支存档备案。
5.会议程序上。每位党总支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后,其他班子成员依次对其开展批评;总支班子对照检查前,必须宣读《组织学习和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
6.上级党组织点评环节,由督导组组长负责点评。
(二)组织生活会
1.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总支班子成员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2.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带头,全体支部委员逐一对照检查;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仅党支部书记做对照检查。
支部班子和支部书记对照检查后,支部全体党员(撰写发言提纲)依次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批评对象以支部班子成员为主,也可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意见)。
3.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支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无需对照检查(已在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可以对支部班子提出批评意见;上级党组织点评环节,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点评。
4.有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支部。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无需对照检查(已在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上级党组织点评环节,由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民主评议
1.明确概念。“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员间互评,评议对象时党员;“党支部民主评议”是全体党员评价党支部工作,评议对象是党支部。“最强党支部”申报和考核评价要求的90%优秀比例,是“党支部民主评议”优秀等次达90%。
2.两个层次:党支部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做限制、不唯票数,但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各项评选均不参考该比例);党总支向学校党委上报的“优秀”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全体党员的三分之一。
3.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具体计算方法请仔细阅读民主评议党员通知附件3的填表说明。
4.2020年下半年新入职的教职工因的党员关系尚未转入,不参加本次评议。
5.各学生党支部,因学生已放假,请以线上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学生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线上提交《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和《党支部民主评议测评表》。学生预备党员的名字不列入《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内。
6.2020年底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发展对象(师生),因尚未通过党委会审批,不参加本次组织生活会;2020年底应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师生),因尚未通过党委会审批,仍以预备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二、按时提交材料方面
以下时间推算按12月25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标准,时间节点以《关于认真开好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内建院党发2020【66】号)为准。
报学校党委相关材料,联系人为张克南(6604001、18647398701)。纸质版报齐贤楼410室、电子版发张克南OA。
报学校纪委相关材料,联系人为王晓博(6604028、18247357087)。纸质版报齐贤楼423室、电子版发王晓博OA。
(一)二级学院党总支报学校党委、纪委
1.最晚12月22日,提交《XX学院党总支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方案》盖章纸质版、OA电子版;
2.12月31日前,报送汇编成册的民主生活会纸质材料,名称统一为《XX学院2020年度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汇编》,同时留册党总支备案。汇编材料要求包含:
①《XX学院党总支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方案》;
②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意见(复印件);
③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④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照检查材料);
⑤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含会议程序、领导班子成员批评和互相批评的意见、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问题整改清单);
⑥会议原始记录(可复印);
⑦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二)二级学院党总支报学校党委
1.最晚12月22日,提交经相应督导组组长签字的《党总支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总支书记(不设总支书记的总支副书记)对照检查材料》纸质版、OA电子版;
2.最晚12月26日,提交《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党总支)》纸质版(盖章、总支书记签字)、OA电子版;
(三)其他党总支报学校党委
1.最晚12月26日,提交《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党总支)》纸质版(总支书记签字)、OA电子版;
2.12月31日前,以总支为单位分别报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含会议程序、支部班子成员批评和互相批评的意见、支部问题整改清单)OA电子版。
(四)党支部报党总支备案
各党支部最晚于12月26日报党总支的材料:
《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支部)》
各党支部12月31日前报党总支的材料:
1.组织生活会方案(组织生活前,党总支应审核通过);
2.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设支委的党支部);
3.支部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
4.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含会议程序、支部班子成员批评和互相批评的意见、支部问题整改清单);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的报告;
6.会议原始记录(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