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提高我校党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党校教育培训质量,根据《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细则》和《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教师、课程库建设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我校在职人员选聘党校教师,建立党校教师、课程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批次党校教师选聘主要从校内以下人员中遴选:
1.学校党委委员;
2.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政部门负责人;
3.学校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党员教师;
4.长期或目前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和教师;
5.校内外专家教授、先进典型、优秀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等。
二、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三、工作要求
党校教师的选聘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任务由二级学院党校承担,对二级学院党校有具体教师数量和培训课程要求。
1.二级学院含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专职组织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在内,至少严格审核推荐6名党校教师。
2.为满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教学要求,6名教师分别讲授以下6类课程:
①党章;
②党史;
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④入党动机及入党流程(党员发展细则解读);
⑤理想信念(主要倾向意识形态方面,也可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⑥校史(学校及二级学院的历史、改革发展现状,可结合校史馆、学校和二级学院参观等形式开展现场教学)。
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统一研究、调配教师及课程。
3.以上6名教师和课程外,二级学院党总支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其他教师。
(二)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是我校开展党的理论政策教学科研的主要单位,原则上部门内所有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都应申请和推荐为党校教师。
1.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教师主要讲授党员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的课程。
2.请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按照《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教师、课程库建设方案》中“课程资源建设”课程设置及比例2至7条内容,统一研究推荐教师及课程比例。
(三)其他党总支需推荐学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荐其他符合选聘条件的管理干部、党员;原则上各党总支需推荐党总支书记。
(四)学校党委委员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党总支)推荐上报。
四、选聘程序
1.推荐报名:各党总支和有关部门根据选聘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申请人填写《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教师申请表》(附件),交党总支审核。
2.党总支对申请人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学校党校审批通过后,入选学校党校教师库,颁发聘书,聘期5年。
五、聘期待遇
1.入选学校党校教师库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在符合相关文件条件下,可以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聘请的校内教师,按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内建院发〔2018〕37 号)的相关规定核定课时;聘请的校外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课时费。
六、其他事项
1.各党总支要根据选聘条件和推荐程序,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干部参与选聘工作。
2.学校党校每2年对教师进行一次考核,主要考察教学效果、授课次数、课程质量等内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3.请以党总支为单位,于11月16日17:00前报送《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教师申请表》(纸质版)、《教师、课程库汇总表》电子版(OA)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张克南
联系电话:0471—****4001
附件:
1.《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教师申请表》
2.《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教师、课程库汇总表》
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