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因干部岗位变动等原因,部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有变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有人员变动的部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进行调整和补选。现就调整补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设置、职数配置和改选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调整和改选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内建院党发〔2019〕48号)具体要求执行。二级学院(部)教师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党建和业务“双带头人”的标准,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团总支书记或党员教师担任。
二、请需要调整补选委员的党总支、党支部于9月11日前完成全部调整补选工作,并将《预备人选候选人登记表》《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和《选举结果报告》的电子版通过OA发至组织部达古拉,纸质版材料报送齐贤楼410办公室。电话:****4001。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