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级干部竞聘推荐工作的补充说明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党委文件(内建院党发20116号)精神,结合科级干部竞聘推荐工作中所反映出的情况,经研究,现就相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符合竞聘资格的竞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现任科级干部;
2、辅导员队伍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向行政管理岗位流动;鼓励行政管理岗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人员到教学、实习实训和学生工作一线工作。
3、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院党委的规定推荐科级干部,严禁违规操作。
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