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级干部竞聘工作的几点说明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科级干部竞聘报名中反映的有关情况,经研究,现就几个方面的问题说明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科级机构和科级职数严格按学院党委批复文件(内建院党发201027号)执行,科级岗位无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
2、每个竞聘人员可同时申报竞聘1—2个科级岗位;目前尚在工勤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科级岗位竞聘。
3、多人申报竞聘1个科级岗位的,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演讲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顺序并写明理由。
4、跨部门报名竞聘的,要参加所报部门组织的演讲和民主测评;同时报本部门的,还要参加本部门组织的演讲和民主测评,并由本部门负责考核。
5、跨部门报名竞聘的,所报部门和本部门同时在推荐表上签注意见。
6、各部门、各单位要鼓励竞争,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其他部门、单位的竞聘者参加报名竞聘。
7、竞聘推荐意见和书面考核材料必须经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8、科级干部竞聘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院党委的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学院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6604097(纪检委),6604068(组织部)。
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