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基层党组织人员组成的批复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2011年7月4日会议研究,现就基层党组织人员组成批复如下:
一、党总支人员组成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由5人组成:书记李永光、副书记杨军涛、组织委员齐玉清、宣传委员韩和平、纪检委员李仙兰;
建筑与规划学院党总支由5人组成:书记杨青山、副书记王默然、组织委员侯智国、宣传委员任雪丹、纪检委员李亚楠;
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由5人组成:书记马有占、
副书记王赞、组织委员迟珂、宣传委员白雪、纪检委员白松楠;
工程管理学院党总支由5人组成:书记张爱华、副书记邬宏、组织委员郭文娟、宣传委员斯庆、纪检委员岳乌云高娃;
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党总支由5人组成:书记高歌、副书记王文琪、组织委员于瓛、宣传委员宋喜玲、 纪检委员王海鹰;
市政与路桥工程学院党总支由5人组成:书记张汉军、副书记芦国超、组织委员王星辉、宣传委员冯超、纪检委员霍达;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由5人组成:书记张雪玉、副书记康峰、组织委员姜玉来、宣传委员李娜、纪检委员解程姬;
公共课教学部党总支由3人组成:副书记张静媛、组织委员朱学荣、宣传委员赵星航;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总支由5人组成:书记赵根年、副书记贾汉章、组织委员刘文山、宣传委员管瑞英、纪检委员邝能友。 二、直属党支部人员组成
第一直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书记邢芳、组织委员王瑶、宣传委员郭慧敏;
第二直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书记金辉、组织委员达古拉、宣传委员于耀龙;
第三直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书记侯广文、组织委员赵颖丽、宣传委员雷鸣;
第四直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书记周永亮、组织委员赵乐乐、宣传委员刘欣;
第五直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书记丁锐、组织委员刘小红、宣传委员白保平;
第六直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书记崔京哲、组织委员杜睿、宣传委员吴珍;
第七直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书记邱晶岩、组织委员霍海波、宣传委员李清;
第八直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书记赵志强、组织委员卢志明、宣传委员李洋;
第九直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书记韩献珍、组织委员于海波、宣传委员胡桂梅。
中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